“雷公”儿子被拐案二审 检方主张维持原判死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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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“雷公”儿子被拐案二审检方建议维持原判死刑:“人贩子”面临拐卖11名儿童指控,只供认了仨、且没钱赔
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张凤帅 南充报导
11月28日,“雷公”儿子被拐案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。法院未当庭宣判。庭审完毕后,“雷公”雷武泽向海报新闻记者表明,庭审中,被告王浩文仍不供认拐卖了包含“雷公”之子川川在内的8名儿童。
此前,南充中院一审判定,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。宣判后,王浩文不服,提出上诉。
28日正午,二审庭审完毕后,雷武泽告知海报新闻记者,案件将择期宣判。针对检方指控的拐卖11名儿童的现实,王浩文只供认拐卖了其间3人,拒不供认参加拐卖了川川等8名儿童。王浩文对笔迹判定、监控视频等依据有贰言。
雷武泽曾在此次开庭前表明,将会当庭提交民事诉讼,要求被告王浩文揭露赔礼道歉,补偿其以及妻子交通费、寻人费和精神损失费各1元钱,共6元钱。庭审完毕后,雷武泽说:“民事补偿方面,王浩文说自己只愿意补偿供认的案件,可是没钱。”
王浩文曾用名王维,于1957年9月出世,高中文化,户籍地四川省渠县。
在案依据显现,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端从事诱骗、贩卖儿童违法活动,2006年曾因诱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,持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,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,接连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,前罪和漏罪合计拐卖儿童14人,形成部分被害人爸爸妈妈轻生、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,在多地形成社会惊惧,引发社会不安,违法情节特别严重。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现真实确凿依据面前拒不认罪,不合作侦办机关查找被拐儿童,毫无悔罪体现,片面恶性极大。
雷武泽告知海报新闻记者,二审中,检察机关建议维持原判,法庭将择期宣判。“接下来就等判定成果,等刑事诉讼完毕后,我会再联合其他被拐孩子家族提起民事补偿,我依然建议补偿一块钱。”
来历:海报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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